研究案摘要
隨著公部門逐漸導入或運用AI技術進行關鍵決策,確保其系統符合人權保障義務,已成為公部門AI治理之核心課題。以人權為基礎之AI治理,因而需要更具體、可操作之評估工具予以支撐。鑒於AI技術之運作特性及其對權益侵害具高度不可逆性,機關於導入AI系統前,技術可行性固為重要考量,惟首要任務仍應確認法律授權之涵蓋範圍。即便具備授權基礎,亦須透過AI或演算法之「基本權利影響評估」(Fundamental Rights Impact Assessment, FRIA)程序,事前審視技術不確定性對民眾基本權利之潛在衝擊,以確保公部門行政行為符合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。落實此一事前審查機制,不僅有助於保障民眾權益,亦能大幅減緩機關與公務人員所面臨之法律問責與行政爭訟壓力。學者與人權團體亦倡議,公部門應正視AI導入可能帶來之影響,建置基本權利影響評估機制,以因應AI技術可能帶來之衝擊。
本研究擬參考國際間FRIA相關制度與操作工具之比較分析結果,並結合機關實務試評與專家學者意見,研提具本土適用性之基本權利影響評估設計建議。本年度計畫並擬與上年度演算法影響評估之研究成果相銜接,使公部門AI導入前之事前審查機制更趨完整,藉此逐步建構具長遠性、可延續運作之公部門負責任AI(Responsible AI)治理基礎架構,使機關於推動AI導入之同時,亦能兼顧風險控管與民眾權益保障,為我國AI治理體系奠定持續精進之制度根基。